贺兰县教育云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网站首页>制度创新>内容详情

【师资培训】 贺兰一中在线课堂管理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6-24 15:30 投稿单位: 贺兰县第一中学 浏览量: 3308 【公开】

贺兰一中在线教室是学校进行多样化、智能化授课及培训的重要场所,为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各类授课及培训安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实施方案。

一、在线教室基本概况

1. 地点(人数):5号楼一楼在线教室1、在教学教室2、在线教室3

2. 设备情况:每间配有教师机1台、短焦投影1台、电子白板1块,分组讨论时自带的笔记本电脑可投屏到电视上)。

3. 使用范围:主要进行日常授课,线上教学及经学校允许的其他相关活动。

4. 使用对象:校内师生。

二、在教室管理规定

(一)在线教室使用管理由教育技术服务中心具体负责。

在线教室的使用应遵循“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智在线室使用管理办法,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或私下借用。

(二)在线教室借用手续

1. 教学类使用,由教务处统筹安排。教学单位可于学期排课阶段(一般为每学期第12周之前)向教务处提出使用申请,教务处根据全校总体排课需求统筹安排;因个别课次的教学需要临时借用者,应至少提前1周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由教务处在智慧校园教务系统内登记借用。

2. 非教学类借用,由电教中心负责审批。请按要求填写《在线教室使用申请表》,使用单位或个人必须审阅签字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并请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交至指定地点审批(相关地点每学期将在教育技术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布)。申请表至教育技术服务中心网站下载。

3. 除学校重大活动之外,非教学活动如与教学实践活动时间相冲突,应优先保障教学活动使用;非教学活动中优先保障主题教育、课堂教学活动使用。

三、在线教室使用要求

(一)设备使用要求

1. 由于智慧教室设备昂贵、使用特殊,使用单位必须指定至少一位指导老师全程参与,并须由该老师借还平板电脑及其他相关设备。请注意,如实际使用过程中无老师参与。

2. 指导老师如是第一次使用或有其他特殊使用需求,请务必提前与电教技术员联系,做好用前培训工作。

3. 使用期间,因人为原因发生场地设施和器材设备损坏的,将按照学校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根据损坏程度要求责任人(单位)给予相应赔偿。

(二)环境卫生要求

1. 严禁携带饮料和食物等进入智慧教室,全场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严禁踩踏、涂画桌椅及墙壁等行为。

2. 在线教室场内其他位置不得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严禁使用胶纸(双面海绵胶、透明胶等)粘贴或用铁钉、大头针打孔张挂物品。

3. 使用结束后应由活动负责人组织人员做好场内环境整理和设施恢复工作, 经过管理员验收确认无异常后方可离场。

(三)安全管理要求

1. 为确保消防安全,严禁拥堵安全疏散通道,严格控制场内人数,未经管理单位确认禁止私自加座。

2.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智慧教室,禁止在室内燃放各种烟火,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乱接电线,乱动消防设施。

 

3. 使用单位要遵守学校有关资产设备管理规定,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安全用电规范,不得擅自动用室内各类设备器材。

(四)在线教室内不得进行与申请主题不相符的活动,严禁在活动中出现违反政策法规、学校规章,以及邪教迷信、低趣恶俗、商业广告等言行信息。

四、违规处理措施

在线教室使用期间发生违反以上借用和使用要求的行为(现象),管理员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个人和相关单位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发生场地和器材设备损坏的,将按照学校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根据损坏程度要求责任人给予相应赔偿。

 

 



评论

还能输入140

用户评论

版权所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技术支持:宁夏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 客户服务热线:0951-5559291   0951-5559148  
Copyright© 2020 nxeduyu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宁ICP备16000125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493号 宁ICP备16000125号

经过核实,本空间由于存在敏感词或非法违规信息或不安全代码或被其他用户举报,
已被管理员(或客服)锁定。
本空间现无法正常访问,也无法进行任何操作。
如需解锁请联系当地教育技术部门,由当地教育技术部门联系锁定人处理。

当前机构空间已被管理员(或客服)封锁。
目前机构空间无法正常访问,也无法进行任何操作。
如需重新开放,请联系当地教育技术部门,由当地教育技术部门联系管理员(或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