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一中校园安全预防保障“四级”体系
一、学校
负责人:学校总支书记、校长、主管安全副校长、政教主任、总务主任。
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
2、依法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层级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3、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组织师生员工学习安全制度和规则。
4、建立学生安全保障领导机构,并指导和督促其有效运作。
5、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重大安全措施和事故隐患整改作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
6、对学校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积极组织抢险,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责成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整改和处理。
7、组织校级安全检查,研究制订隐患整改措施,督促职能部门、岗位整改落实。
8、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校舍维修与管理,安全设施的配置、使用和维护,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9、审核班级、年级的外出活动,并评估、指导活动的各个
安全环节。
10、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检查指导制度落实,考核
评价落实效果。
11、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教育,经常倾听师生员工的意见反映,及时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做好各处室、岗位之间的协调工作,督促、指导其发挥职能作用,提高工作效益,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和落实。
13、对学校的财务资产安全承担责任。
14、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安全工作,申请获得支持。
15、落实安全经费,改善安全设施,提高物防水平。
二、年级部
负责人:年级部主任、副主任、年级部管委会成员。
职责:
1、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在分管校长的指导下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承担安全责任。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进一步细化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责任,抓岗位,强基础,稳教学,促发展。
3、根据分管工作特点,按照学校安排,抓好安全台账建设,创造性地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力推安全工作规范化。
4、牢固树立常态情况下的安全意识,布置工作要同时要求安全,检查工作要同时检查安全,总结工作要同时总结安全。
5、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时期要深入分管领域掌握安全情况,分析安全问题,指导安全工作。
6、分管范围内的大型集体活动要提前审查安全预案,检查安全现状,活动期间要亲临现场,直至活动结束。
7、完成分管范围内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技能训练任务,确保达到学校考核要求。
8、配合校长或分管校长完成临时性安全工作。
三、班级
负责人:各班班主任、安全班长
职责:
1、执行学校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和决定,具体负责本班的日常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制止违纪和违法行为,做好班级安全日志记录。
2、经常宣传安全知识,新学期入学后要有效地进行遵纪守法、安全防范、卫生防疫和校规校纪教育。
3、准确掌握本班学生在校期间的出勤及学习生活情况,学生请假须出具书面假条,经与家长电话确认后方可签字、并经政教处同意,学生才能离校。未经请假而缺席的学生,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电话反馈给家长,敏感问题及时汇报政教处。
4、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对本班存在问题的重点学生做好帮助和掌握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班内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向学校报告。
5、经常巡查班级和宿舍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6、积极与家长配合,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7、积极向学校领导提出安全建议。
8、指导班干部建好本班安全工作台帐。
9、指导学生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预案,班主任审查、签字。
10、做好其他本班日常安全工作。
四、宿舍
负责人:宿管人员、各宿舍安全员
职责:
1、按时检查宿舍内的电源插座,防止学生私自接用电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迅速检修。
2、与火有关的物品一律不准带入宿舍,宿舍内禁止焚烧一切物品,提高防火灭火能力;严禁将管制刀具带入宿舍。
3、定期检查宿舍安全防范设备,注意宿舍楼护栏、门窗、水电是否安全,尽量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4、发现问题或出现意外情况应及时汇报,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采取妥善措施处理。
5、对住宿生严格管理,学生宿舍一律不得留宿他人,禁止非住宿生进入宿舍,不允许住校生私自出校门,有事需在外住宿的,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明确投宿地址与电话,便于老师及时联系。
6、住校学生在校期间(白天或晚上)若突发疾病或出现意外,宿舍管理人员或相关知情人员,必须首先报知值班领导和班主任,并争取在第一时间联系救护车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7、教育住宿生不把贵重物品放在宿舍,如有贵重物品丢失应迅速报告,并提供线索,以便查找。
8、上课期间,学生宿舍上锁,任何人不得随意出入。
9、一旦在宿舍区内外发现有可疑人员,或有撬门、砸锁、有偷窃行为的人,立即向学校值班领导和班主任汇报。
10、能够熟练使用灭火器、消防水泵等灭火设备。
11、发现矛盾要及时调节处理,同时报告值班领导和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