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银川市2022年度优秀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银教办发〔2022〕37号) 文件精神,决定组织教师参加此次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教育教学论文类要求:申报的论文须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公开刊物上发表(含《宁夏教研》《银川教育》),且字数在 2000字以上。
2.专题研究报告类要求: 申报的专题报告须在市级以上 (含市级 ) 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被教育行政部门采用作为决策 依据的调查研究报告、教育教学报告、教改实验报告等。
3.课题研究报告类要求:必须是经市级以上 (含市级) 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审批立项并已结题的课题成果。
4.教育教学著作类要求: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学术著作。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参评成果的完成时间为2021年1月1 日--2021年12 月31 日。
2.申报成果材料要求:
教育教学论文类成果上报时需提交:成果材料一式三份, 每份含成果申报表(样表见附件1),公开发表刊物封面、 目录、 原文复印件,知网查询所在页面打印件 (《宁夏教育》《宁夏 教育科研》《银川教育》 除外 ) ,查重报告 (知网、维普等均可), 论文文本各1份并按序装订。
专题研究报告类成果上报时需提交: 成果材料一式三份, 每份含成果申报表,公开发表刊物封面、 目录、原文复印件及 知网查询所在页面打印件 (《宁夏教育》《宁夏教育科研》《银 川教育》除外),或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采用的证明材料复印 件,查重报告,研究报告文本各1份并按序装订。
课题研究报告类成果上报时需提交: 成果材料一式三份, 每份含成果申报表、课题立项证书、结题证书复印件、课题 研究报告文本各1份。
教育教学著作类成果上报时需提交: 著作1本。
申报材料打印要求: 打印规格为A4纸,4号仿宋字体。
已参加过银川市、自治区教育科研成果评选并获奖的成果不再重复参加评奖。
4.每位参评者只能申报一项。
5.每项成果须用文件袋独立封装,并在封面粘贴 “成果申报表”。
三、其它有关事项
1.各位老师务必于5月20日前将申报参评的成果材料报送至贺兰一中教研室 ,逾期报送无效。
2.所有老师申报的参评成果由学校统一汇总后,报送至贺兰县教学研究室。
银川市2022年优秀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申报汇总表(贺兰一中).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