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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补选第五届专职督学人选的公告

  • 贺兰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 2025-08-20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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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和优化我督学队伍建设,提高教育督导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及《贺兰县督学管理办法(实行)》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第五届专职督学人选,聘期2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用个人自荐、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名额与类别

本次计划补选专职督学人选9人。其中高中阶段1人(学科不限);初中数学、理化学科方向2人;义务教育阶段科学、美术、信息技术专业方向各1人;学前教育2人;中小学党建1人。

三、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

(二)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教育管理或者教学研究工作10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且离开一线工作不能超过2年。对于从事学校行政管理15年以上且离开行政管理工作不超过2年的优秀管理人才学历可为专科以上。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交流和文字表达能力。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督导工作。

四、遴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2025820- 2025823日),申报人需如实填写《贺兰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聘任专职督学自荐申请表》(附件)。申报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并盖章,并附个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2025824- 2025825日)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确定进入聘用的人员名单。

(三)公示时间(2025826- 202593日) 根据审核结果,在贺兰县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确认聘任对公示无异议者,由贺兰县政府教育督室颁发督学证。试用期一年。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公示期间如有反馈问题或反映线索请拨打0951-8065910

 

邮箱:154490280@qq.com

 

附件:贺兰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聘任专职督学自荐申请表

 

 

 

 

贺兰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5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公开遴选专职督学人选的公告.pdf

附件:贺兰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聘任专兼职督学申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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