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贺兰县督学管理办法》的通知
- 贺兰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 2025-09-03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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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局机关各室办(中心)、各责任督学:
《贺兰县督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2024年8月试行以来,对加强我县督学队伍建设、规范督导行为、提升教育督导工作实效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全面总结试行经验并广泛征求全体责任督学意见的基础上,现对试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正式制定的《贺兰县督学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自2025年9月3日起正式实施,《贺兰县督学管理办法(试行)》(贺政教督发〔2024〕9号)同时废止。
贺兰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5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4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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