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贺兰县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度》和《贺兰县责任督学月度考核内容》的通知
- 贺兰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 2025-09-03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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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局机关各室办(中心)、各责任督学:
《贺兰县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度(试行)》和《贺兰县责任督学岗位目标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自2024年8月试行以来,在规范督导行为、强化学校督导、推动责任落实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在全面总结试行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全体责任督学修改审定后,现将修订完善后的《贺兰县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度》《贺兰县责任督学月度考核内容》正式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正式印发的工作制度自2025年9月3日起实施,原试行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贺兰县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度
2.贺兰县责任督学月度考核内容
贺兰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5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度和考核内容.pdf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4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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