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26年全区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活动) 的通知
-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 2026-07-01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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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26年全区师生数字素 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活动)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校严格按文件要求积极组织教师参加,现将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项目
(一)常规项目
常规项目包括课件、微课、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常规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
(二)其他专项
1.教师研修专项。征集人机协同循证教研案例、名师线上工作室研修案例两类成果,由第一作者于7月31日前登录活动网站(http://huodong.ncet.edu.cn)报送。
2.科学教育专项。征集中小学数字化实验教学案例、中小学数字化实验室管理案例两类作品,参与活动教师与9月1日至10月15日期间,登录全国中小学实验教学服务平台(http://lab.ncet.edu.cn)报送。其他专项包括教师研修专项和教学教育专项。
3.教育技术论文专项。论文活动采用在线投稿方式,参与活动的教师于7月31日前登录活动网站(http://edu.10086.cn/lunwen)提交。
其他专项项目指南详见附件3。
二、常规作品数量分配
作品经过各中小学、幼儿园评比后上报,数量为课件、微课、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三项的合计数量,具体分配数量见表1。
表1:2026年全区教师数字素养提升活动贺兰县各校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学校 | 名额 | 序号 | 学校 | 名额 |
1 | 贺兰县第一中学 | 3 | 14 | 贺兰县第六小学 | 5 |
2 | 贺兰县第二高级中学 | 3 | 15 | 贺兰县第七小学 | 3 |
3 | 贺兰县第二中学 | 3 | 16 | 贺兰县第八小学 | 4 |
4 | 贺兰县第三中学 | 2 | 17 | 贺兰县第九小学 | 4 |
5 | 贺兰县第四中学 | 3 | 18 | 贺兰县第十小学 | 4 |
6 | 贺兰县第五中学 | 3 | 19 | 贺兰县第十一小学 | 3 |
7 | 贺兰县第六中学 | 3 | 20 | 贺兰县实验小学 | 5 |
8 | 贺兰县第七中学 | 2 | 21 | 贺兰县奥莱学校 | 5 |
9 | 贺兰县第一小学 | 5 | 22 | 贺兰县德胜实验小学 | 5 |
10 | 贺兰县第二小学 | 5 | 23 | 贺兰县潘昶小学 | 2 |
11 | 贺兰县第三小学 | 5 | 24 | 贺兰县银光小学 | 3 |
12 | 贺兰县第四小学 | 4 | 25 | 贺兰县铁东小学 | 2 |
13 | 贺兰县第五小学 | 3 | 26 | 贺兰县铁西小学 | 2 |
备注 | 幼儿园共上报10件作品 | ||||
三、报送要求
1.常规作品要求。无交互功能、无新技术应用的传统课件和微课,如PPT、希沃课件、录屏微课将不再予以推选,鼓励提交H5课件、交互式课件微课、全景VR课件等。
2.打包分类存储作品。各校将作品统一分类整理为“课件”“微课”“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3个文件夹,作品以“作品类型(课件、微课、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学校+姓名”格式命名,每位教师只能参评一个作品,电子版拷贝至教研室302室。
3.作品上报。一是参赛教师使用个人人人通账号登录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将参赛作品整理上传至“2026年贺兰县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专栏中,(上传地址为https://show.nxeduyun.com/cams/home/resource?id=640032051&type=3),文档均需转为pdf后再上传,未被学校推荐的作品不得上传。二是作品电子版由各校统一组织上报,不接受个人上报。各校将常规项目作品汇总Excel表(见附件3)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上报,请认真核对汇总表信息,评选结果信息以此为准。
4.作品上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24日。
联系人:叶 芳 8066882
附件:1. 2026年全区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活动) 的通知
2.其他专项活动指南
3.活动作品汇总表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6月26日
关于组织参加2026年全区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活动) 的通知.pdf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6年全区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活动)的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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